| 兴隆县十措并举 促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兴隆县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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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06 16:46 文章来源:兴隆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民以食为天,食以质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身体健康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尤为重要,备受关注,各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加强对食品行业的管理。今年5月1日实施的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中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作了具体规范,为了进一步贯彻《办法》的实施,兴隆县商务局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多种途径对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现状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调查认为农村食品市场现状堪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是大量质量低劣、仿造知名品牌和与知名品牌相类似的低档次商品充斥农村市场,混淆人们的视线,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二是超期变质、三无产品在农村市场也普遍存在,散装食品达不到卫生要求,比如在农村小卖店的柜台上随处可见摆放着包装非常简陋的汽水、饼干、面包、糖果、果冻、挂面、等小食品,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厂址。三是农民消费意识和消费观念有待转变,对所需商品的知识了解甚少,只顾图便宜,不顾商品质量,成为农村消费中的普遍现象,这也为某些不法厂家、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提供了温床。
针对以上情况,结合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理顺流通秩序,规范流通行为,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县商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扩大宣传面,引导农民健康消费、绿色消费。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商品真伪能力;印制《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真假酒类商品识别手册》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散发到商店、广大农民群众手中,使其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做好自我防范。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和经销商管理制度。市场、门店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三是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完善购销台帐管理,如实记录每种商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四是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管理,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同时并记录在案。五是加大市场巡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发挥政府整规职能,明确分工,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六是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和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七是加强对酒类市场的监督,严格执行酒类商品随附单制度。八是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牛、羊、鸡的定点屠宰管理准备工作并适时推开。九是采取市场常规检查、集中检查和专项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提高对五一、十一和春节等重大节日市场动态监控的强度。十是完善“万村千乡 ”市场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网,使网络覆盖到全县每一个行政村,进一步扩大物流配送中心规模和配送能力,加快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的建设步伐,以连锁经营的形式降低经营风险和物流成本,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连锁经营网络。配送中心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商品价格、统一商品质量,为农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便捷的服务,努力使农民群众实现安全消费、健康消费、便利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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