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隆县商务局开展“三公”问题与降低行政成本专项整治活动 |
|
| 2009-07-23 08:26 文章来源:兴隆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一、开展“三公”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1、健全公务招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为:一是确定招待费开支范围:招待费为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二是接待原则:接待工作要严格报批、严格标准,切实做到周到、热情、节俭、实用,反对铺张浪费。三是接待程序与标准:每次接待必须由经办人填报招待费审批卡,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按30元/人标准执行,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四是公务招待原则:对口接待,尽量减少参陪人员,不上烟、不劝酒,禁止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五是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提倡用自助餐,工作日中午不饮酒,同城内不招待。六是严格执行县纪委规定的招待费执行标准。
2、健全单位车辆使用制度。一是机关无新购小汽车、公车私用现象。二是车辆使用制度新增内容为:燃油消耗考核制度。
3、局机关认真执行兴隆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禁止公款旅游的规定,不存在公款旅游、无实际意义或与本单位业务工作无关的外出考察活动,积极上报进展情况。
二、开展降低行政成本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制定了降低行政成本的相关措施和规定。二是不存在滥发津贴、补贴现象。三是不存在未经审批而进行的表彰活动。四是没有“清理评比达标考核”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