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隆县商务局公开承诺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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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23 08:18 文章来源:兴隆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1、行政许可事项限定当日办结。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登记备案,相关资料齐全、合法、有效者,当日办结;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随到随办。
2、初审项目两日上报。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酒类批发、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成品油零售初审事项,手续完备,2日内完成初审,并呈报上级部门审批。
3、随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对在本局职权范围内、符合政策规定的,当场答复。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解决的事项,严格按《信访条例》要求,在60天内出具书面答复。
4、实行首问领办负责及末位问责制。
监督电话:551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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