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隆县被授予全国“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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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07 13:37 文章来源:兴隆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四五“普法以来,兴隆县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健全组织、面向基层、突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积极探索适合兴隆特点的普法形式和方法,总结推广了“清晨普法”、“法制文艺”、“法制夜校”、“送法到工地”、“送法进军营”、“政法干警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等大量典型经验。在“法律进村入户到人工程”、“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校园法制建设、普法进社区、普法进军营、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等多个领域创出佳绩、先后被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司法厅、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法律三进家”活动先进县。
今年5月12日,在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兴隆县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县。日前在承德市“四五”普法表彰暨“五五”普法启动大会上,又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隆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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